中药饮片配方颗粒

发布时间:2025-10-17 16:25 信息来源:局长信箱(安徽省食品药品信息与举报中心)
请问老师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可不可以经营中药饮片配方颗粒?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22号):九、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当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阳光采购、网上交易。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接受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医疗机构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