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启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现场培训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6-03-24 09:58 来源:池州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 字体:[大] [中] [小]

为全面推进池州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第三批次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水平和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池州市市场监管局面向县区市场监管局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县域医共体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启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现场培训指导工作。

聚焦实操指导,提升监管履职能力。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点,详细讲解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调配等环节监管要求,针对在药品管理中出现的非法渠道购进、进货查验制度未执行到位、储存养护不规范等常见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

紧扣检查标准,健全制度管理体系。结合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检查细则,围绕人员岗位职责、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置等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讲解,明确岗位设置、药房布局、设施设备、流程管控等,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法规宣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宣贯,选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解读,明确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行为和法律后果,督促医疗机构提高法治意识、依法落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已为青阳县10余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158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下一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培训指导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